几年前翻看《琴曲集成》中的历代琴式,发现“遞鐘”“號鐘”两个琴名的字形很相近,又都与黄帝、齐桓公、伯牙有关。忽然想到:历代琴书在传抄翻印过程中,讹字的情况常有出现,那么在这两个相似的琴名里,有没有可能,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误写?
“遞鐘”“號鐘”这两张古代名琴,曾与多位历史名人相关,“號鐘”还被列为中国古代四大名琴之一,经常被提及。前段时间,发现中国艺术研究院出版的老录音《丝桐神品》的介绍册里采用了明琴“小遞鐘”的照片;之后在“让古琴醒来”的音乐会上,又听到了这张琴的美妙音色。于是勾起了曾经的怀疑,对“遞鐘”和“號鐘”的关系作了一下查考。
一、对“遞”“號”的文字考察
遞,简体字为“递”。
《说文解字卷二辵部》解释“遞”(篆书“”):更易也,从辵虒聲。
《汉语大字典》解释“遞”,有三种读音。第一种读“dì”,义项有:(一)交替。(二)依次。(三)传,传送。(四)押送。(五)远。(六)足病。第二种读“shì”,义项有:(一)同“逝”。往,去。(二)通“适”。适宜。第三种读“daì”,义为围绕。
號,简体字为“号”。
《说文解字卷五号部》解释“號”(篆书“”):呼也。从号从虎。
《汉语大字典》解释“號”,有两种读音。第一种读“háo”,义项有:(一)呼叫。(二)动物鸣叫。(三)风发出声音。(四)大声哭。(五)通“胡”。何,为什么。第二种读“hào”,义项有:(一)召唤;呼唤。(二)号令;命令。(三)发令。(四)扬言;宣称。(五)称谓;给以称号。(六)名称。如:国号;年号;封号;谥号等。(七)别号,名字以外的别名。(八)旧指商店。(九)标志;记号。如:号衣;暗号。(十)做记号;登记。(十一)用来识别敌我的口令、暗语。(十二)某种处所。(十三)乐器名。1.号筒的简称。2.军队和乐队所用的喇叭。(十四)种;类。(十五)排定的次序或等级。(十六)中医术语。(十七)量词。(十八)姓。
“遞”“號”在字形上,部首不同;在读音和字义上,没有重合;没有互相通假、异写的的情况。很明显这是两个不同的字。因此从字面上看,“遞鐘”和“號鐘”是两个不同的琴名。那么在历史上,这是两张不同的琴吗?
二、关于“遞鍾”和“號鐘”的记载
明代初年的《新刊太音大全集》(1413年前)根据南宋《太古遗音》编订而成,书中《历代琴式》同时记载了“遞鍾”和“號鐘”,并配以图片:
遞鍾——
黃帝袭伏之制而命之曰遞鐘。前汉王褒《贤臣颂》云:“伯牙操遞鐘。”《晋傅元传》:“齐威之䚦鍾。”
昔黄帝将会神灵于西山之中,乃驾象车,六交龙,毕方并辖,蚩尤居前,风伯进扫,雨师洒道,凤凰上覆,乃到山,大合鬼神。以遞鐘之琴,奏清角之音。
梁元帝《纂要》曰:“古琴有清角者,黄帝之琴也。”
號鐘——
《楚词》:“破伯牙之號鐘”。
梁元帝纂要曰:“鸣廉、修况、蓝胁、號鐘、自鸣、空中,皆齐威公琴也。”
《新刊太音大全集》琴式图
这段文字全部或部分出现在此后的琴书中,如《风宣玄品》(1539)、《琴书大全》(1590)、《文会堂琴谱》(1596)、《阳春堂琴经》(1609)、《琴苑心传全编》(1670)、《德音堂琴譜》(1691)、《五知斋琴谱》(1722)、《天闻阁琴谱》(1876)等。
《文会堂琴谱》中直接写道:
號鐘——余伯牙作。《楚词》云:“破伯牙之號鐘。”
《阳春堂琴经》和《琴苑心传全编》中还有更多信息:
《左传》:“齐桓公使宁戚叩牛角而歌,公鼓號鍾之琴以和之。”
號鍾——《楚词》:“破伯牙之號鍾。”一名䚦鍾。
五帝三王,洋洋哉琴道备矣。……宁戚叩角而歌,齐桓公鼓號鍾之琴和之……
《古音正宗》(1634)把“遞鐘”直接称为“黄帝式”,并说“伯牙曾操”;把“號鐘”直接称为“余伯牙式”,并说“伯牙、子期俱海盐人,考伯牙墓在海盐东门外。”采用这种说法的还有《德音堂琴譜》、《五知斋琴谱》、《天闻阁琴谱》等。
《琴学正声》(1715)转录的谢希逸《雅琴名录》中写道:“……素琴,清角,凤凰,號鍾,绕梁,绿绮……”全文有“號鍾”而无“遞鍾”。
《琴学丛书》(1910)摘录《图书集成•古琴考》:“黄帝之清角,赵后之凤皇,齐桓之號鐘,楚庄之绕梁……”
《楚辞•九叹•愍命》
综合这些琴书的记载来看,“遞鍾”和“號鐘”应当是同一张琴,曾被黄帝、齐桓公(南宋时为避宋钦宗赵桓的讳改称“齐威公”)、伯牙弹过。在说到黄帝时,多称“遞鍾”;说到齐桓公和伯牙时,多称“號鐘”。
从字义上看,“號鐘”形容琴声如钟声一般洪亮,比较容易理解。这种以美好音色为琴命名的做法,在存见的古代名琴中极为常见,如“九霄环佩”“韵磬”“春雷”“凤鸣”“金钟”“霜钟”“雪夜钟”等。而“遞鍾”的含义则较为费解。因此,更大的可能是此琴名为“號鐘”。可以肯定“遞”和“號”是两个不同的字,那“遞鍾”之名又是怎么来的呢?其实,这个问题在清代已经有人研究过了。
三、“號鐘”误写为“遞鍾”的过程
上文《新刊太音大全集》提到了前汉王褒的《贤臣颂》。这篇颂在《汉书•王褒传》中有收录,是较早出现“遞鐘”字样的文本。清末学者王先谦在他的《汉书补注》里广引前代各家注解,然后对“號鐘”误写为“遞鍾”的情形作了推理。
《汉书》卷六十四下《王褒传》原文为:“虽伯牙操遞鍾,逢门子弯乌号,犹未足以喻其意也。”
以下是《汉书补注》注解:
晋灼曰:“遞”音“遞迭”之“遞”,二十四钟各有节奏,击之不常,故曰“遞”。
晋灼是西晋人,著有《汉书集注》。他指出“遞鐘”的“遞”读“dì”,交替的意思,“遞鐘”就是形容琴声的变化恰如不同强弱长短的钟声被交替敲响。
臣瓒曰:“楚辞云:奏伯牙之號鍾。”號鍾,琴名也。马融《笛赋》曰:“號鍾高调。”伯牙以善古琴,不闻说能击钟也。
臣瓒是西晋人,著有《汉书集解音义》。
师古曰:琴名是也。字既作“遞”,则与楚辞不同,不得即读为“號”,当依晋音耳。
颜师古,唐初经学家,《汉书》专家。他的《汉书注》影响很大。他认为“遞”的读音应遵照晋灼的说法。
宋祁曰:景本作號鍾,校作“遞”。
宋祁是北宋文学家,他对《汉书》作的校语保留了各版本的异文。
王念孙曰:琴无“遞鍾”之名,作“遞”者,“號”之讹耳。《淮南修务篇》亦云:“鼓琴者期于鸣廉、修营,而不期于滥胁、號鍾。”
王念孙是清代经学家,其《汉书杂志》校对出《汉书》300多处讹字。这段话明确指出“遞鍾”是“號鍾”的误写。
沈钦韩曰:《宋书•乐志》:“齐桓琴曰號鍾。”《云笈七签•轩辕本纪》:“黄帝之琴名號鍾。”作“遞”者,俗写误。
沈钦韩是清代学者,著有《汉书疏证》。
先谦曰:……且《汉书》多借假,或以“”为“號”,不得,便以“迭遞”判其音也。……《文选》“遞”作“”,引晋瓒注亦作“”,与此“遞”字皆转写之误。盖元文作“號”,与“䶵”相似,“䶵”即“篪”字。(《说文》:“䶵”或从“竹”,作“篪”,《释乐》:大篪谓之沂;《释文》:“篪”本作“䶵”。)號,啼呼也。“䶵”亦取啼呼之义(《释名》:篪,唬也,声从孔出,如婴儿唬声也)。二字汉时或以声义近而相乱转写者,误“號”为“䶵”,又改“䶵”为“篪”,因而加“辵”于“篪”下,为“”。(《字书》无“”字,其为由“篪”加辵□然)或并误“”字之竹为“厂”而成“遞”。故《文选》作“锺”,《汉书》作“遞鍾”。宋见景本作“號鍾”而校者,改为“遞”。盖俗本流传久,莫知其所从矣。晋灼所见,本自作“”,故云音“迭遞”之“遞”者。若本是“遞”,何烦作音?此书晋注乃师古妄改也。
王先谦《汉书补注》
王先谦在这里用很长一段文字分析了讹字的过程。《汉书》正确的原文应该是“號”,因为字形和含义都和“䶵”(chí)相近,误写为“䶵”;“䶵”同“篪”,后来又在“篪”下面加“辵”(即“辶”)而成“”(《昭明文选》中的原文和晋灼的注都写作“”);又把“”的竹字头误写为“厂”,于是“”误写为“遞”。
宋祁校对《汉书》时把“號”改“遞”,就是受流传的误写影响。很有见地的一点是:王先谦认为晋灼所见版本的写法是“”。因为如果写作“遞”,那何必多此一举强调应该读作“遞”呢?现在《汉书》晋灼注文里写作“遞”,是被颜师古改过来的。
再用图形示意一下讹字过程:
號→䶵→篪→→遞
“號”“遞”两字的篆文(见上文)尤其相像,笔者曾猜想是否两字直接发生了误写。但既然《文选》中又写作“”,说明两字之间并非直接误写,还有更复杂的变化过程,比如有的琴书中还有写作“䚦”的。总的来看,王先谦的分析是比较符合实际的。
至此,“號鐘”和“遞鐘”的关系基本搞清楚了,后者其实是前者的误写。《辞海》、《汉语大词典》等工具书里也说“递钟”就是“号钟”。
最后再从传世名琴中简单考察一下:
《中国古琴珍萃》里有浙江省博物馆藏宋代仲尼式琴“號鐘”、中国艺术研究院藏明初仲尼式琴“小遞鐘”;《故宫古琴图典》里有明代仲尼式铜琴“音朗號鐘”;《古琴记事图录》里有南宋仲尼式琴“叠山號鍾”。(此书中另有“遞鐘式”琴四张,但这种样式在《中国古琴珍萃》里被称为“列子式”,所以暂不作为例证)“號鐘”数量多于“遞鐘”,或许可以作为后者属于误写的一个旁证吧。
总之,当提到黄帝、齐桓公、伯牙所弹之琴时,应该用“號鐘”之名为宜。而历代琴书里把“遞鐘”“號鐘”分列为两种样式、配上不同图样的原因,或许是琴人出于崇古思想而作的加工和发挥,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研究。
中国艺术研究院藏明初仲尼式琴“小遞鐘”
浙江省博物馆藏宋代仲尼式琴“號鐘”
七弦清音 颐心养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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